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
戶籍制度改革是事關百姓民生的大事,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需要將改革風險降低到最低,多造福祉少留遺憾,這就需要不斷細化完善配套政策,不斷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為客觀評價《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實施后的實際效果,找出改革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清遠市公安局戶政科組成評估組于2020年12月4日-10日對實施三年的全市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一、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評估基本情況說明
(一)改革的目標和評估任務
本次評估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24號)的精神,對照《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8〕15號)的具體要求,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到2020年,全市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較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以清遠市公安機關落實戶籍制度改革基礎性工作為主要評估對象,對全市戶籍制度改革保障措施、配套制度構建、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基本公共服務覆蓋以及人民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和認同感等項目進行重點評估,了解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成效,同時發現問題尋找對策,讓改革成果真正惠及百姓。
(二)成立評估小組
清遠市公安局戶政科成立評估小組,戶政科科長鐘海明為組長,副科長朱杏新為副組長,戶政科民警龔曉東、周斌、陳蕾以及清遠市公安局法律顧問、名典律師事務所林輝律師為成員。
(三)評估形式
評估小組以實地走訪調查、召開座談會議等形式進行評估。
(四)評估結果
通過訪談實際情況,對改革落實情況逐項評估,各部門各單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改革精神,聚焦重點問題,群眾的受益面不斷擴大,戶籍制度改革已初見成效,逐年縮小與預期目標的距離。
二、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具體評估情況
(一)保障性評估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理念創新為先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緊緊圍繞工作目標,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我市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快完善財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逐步剝離戶籍上附著的各種利益,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常住居民福利保障全覆蓋。
(二)制度銜接性評估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出臺后,清遠市公安局相繼出臺了《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公通字〔2018〕136號),該通知補充政策和細化工作要求共八項,為改革順利推出提供了一定支撐。
(三)執行性評估
1.放寬戶籍遷移條件。以具有合法穩定、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戶籍準入門檻大幅減低,全面放寬放開重點群體落戶限制、進一步調整農村遷往城鎮、城鎮居民之間戶口遷移政策、進一步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
2.實行居住證制度。在堅決落實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居住證登記和居住證辦理制度,利用“互聯網+”技術,開通更多的受理發證渠道,為非戶籍人口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3.人口信息管理。進一步完善人口信息采集、維護工作機制,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
4.部門溝通協調。公安機關對各部門來函來人要求協調配合的相關工作基本能給予回復和落實,協調與溝通情況較為良好。
5.政務環境。多數派出所布局合理,交通較方便,戶籍辦公場所標識清楚,服務指南較清晰易懂。但實地調查中發現有少量戶籍辦理點設施設備陳舊、工作環境差等問題。
(四)工作路徑評估
能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積極穩妥,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地方規章制度--加強貫徹落實--強化執行監督”的思路。
(五)效果性評估
2013年至2020年我市人口逐年增長,城鎮化率逐步提高。
(六)滿意度評估
1.服務態度。通過評估小組到現場明察暗訪,工作人員著裝得體、儀容整潔、服務禮貌耐心、辦事符合規范要求,戶籍辦理服務咨詢熱線暢通,但也存在個別民警對群眾咨詢未能及時回答、態度不友好的情況,總體評價為良好。
2.服務質量。通過現場調查及數據抽取檢查,在辦理身份證或居住證業務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務指南清晰簡明、辦結率高。
3.服務效率?,F場走訪調查,群眾對服務效率總體滿意率較高,但也有部分群眾認為戶籍辦理環節較多,業務受理慢。
三、戶籍制度改革落實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市的城鎮化率逐年提高,但離省、市的目標要還有一定差距,農村居民入城積極性不高,主要體現在政府配套措施還沒完全跟上,農民的權益更多靠的是戶籍保障而非權證保障:
(一)城鄉利益階段性“倒掛”,附著在農村戶籍上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收益權等隨著經濟的發展帶來的較大的客觀收益,使農村戶籍價值凸顯。
(二)就我市而言,市政服務、就業機會和薪酬收入等優勢不突出,吸引力不強,農民更多地還是選擇到一些經濟更發達城市務工、生活。
(三)對生活保障問題存有擔憂。如進城后住房如何解決、一旦失業生活如何保障,入城后的生活成本較農村要高出許多等問題都是影響農民選擇將戶口遷入城鎮的現實因素。雖然我市對農村人口入戶城鎮的門檻一再降低,仍難以吸引農村人口就近就地到城鎮落戶,城鎮人口數量增加不明顯。尤其是老年人更加不愿意遷移戶口到城鎮。
四、進一步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落到實處的對策建議
(一)持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突出抓好已經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工作,全面提升市民化質量,確保完成全國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準確把握城鄉人口流動新形勢新特點,進一步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探索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戶籍遷移政策。
(二)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突出?;?、保重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完善戶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切實維護進城農民的農村權益,給農業轉移人口更加穩定的預期,讓他們安心進城落戶。努力實現人口居住在哪里,戶口登記就在哪里。
(四)深化便利化改革,全力推進人口管理職能化建設,全面實施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部署開展戶籍管理領域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現戶籍業務辦理審批服務標準化、信息化、便利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五)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清遠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3日
近日
清遠市公安局松崗派出所
急群眾所急、想群眾之想
針對外省群眾特地前來辦理戶籍業務的情況
周末加班加點
為群眾解決煩心事
群眾事,用心聽問緣由
11月28日下午,清遠市公安局松崗派出所值班室走進幾名辦事群眾。值班民警詢問得知,群眾需要辦理戶籍信息變更業務。但家在外省,晚上就要趕回去,只能在出發前趕來派出所辦理好戶籍業務。
由于當天是星期六,戶籍窗口并沒有人上班。于是,值班民警將該情況報告給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得知這一情況,本著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的理念,安排戶籍民警為其辦理業務。
值班民警細問得知,李先生為清城區戶籍居民,但長期在外省生活,并在生活地購買了公租房。房屋現需轉讓,轉讓房屋需要戶口本里所有人員的簽名和指模,但其妻子在十多年前因病去世,李先生久久不能接受妻子離世的現實,一直沒有回清遠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
由于情況緊急,11月28日,李先生回到清遠辦理變更戶婚姻狀況信息。
核查資料,馬上辦細心辦
戶籍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趕回派出所,對李先生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對,發現其提供資料原件年代較為久遠,且大部分是手寫的,疑似存在“筆誤”,不能判斷證件中所稱的人是否為同一個人。
戶籍民警耐心了解情況后,通過大數據系統進行核查,得知李先生及其兒子的戶籍信息準確無誤,其婚姻狀況亦符合其描述情況,確定李先生及其妻子的信息屬實。
值班領導與戶籍民警商議后,同意為其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李先生的問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感謝信,致謝派出所
辦理完業務,李先生與隨同人員紛紛點贊派出所民警一心為民辦事,并特意手寫了一封誠意滿滿的感謝信送至民警手中。紙短情長,民警接過“沉甸甸”的感謝信,也深感暖心。
人民群眾的滿意和感謝
是對清遠公安的肯定
也是動力,更是期許
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時刻心系群眾
拉近警民感情,全心為民解憂
清遠公安將繼續積極回應群眾需求
解群眾之所憂
從而進一步提升
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我市將進一步降低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門檻。昨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郭鋒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清遠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诽岢?,全面放開放寬農業轉移人口、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和“海歸”等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方案》提出,全面放寬我市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
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全面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后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或遷入就(創)業地。
同時,進一步調整農村遷往城鎮、城鎮居民之間戶口遷移政策:放寬父母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投靠人戶內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可隨遷;放寬居住條件入戶政策。
在我市購買成套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房的房屋所有者同一戶上的父母、子女可隨遷;公民離婚后沒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可申請投靠回城鎮父(母)戶中;放開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限制。在我市市區、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的,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方案》還提出,進一步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即可設置集體戶口:
一是單位辦公、生產、生活場所房屋所有權為本單位或單位合法租用5 年以上的;
二是要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管理人名單報派出所備案)。此外,根據省有關工作方案,我市屬于城區常住人口300 萬以下城市,將取消積分落戶政策。
這是近三年來,我市第二次降低城市落戶門檻。2015年3月,市政府印發《清遠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通過放開直系親屬投靠、放寬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條件等降低城鎮入戶門檻。不過,副市長、公安局長貝冰說,盡管目前我市城市落戶門檻幾乎已降至粵東西北地區最低,但近些年遷入的外市籍人口及進城落戶的農民并不多。
“放寬入戶,有序管理,促進城市擴容提質?!惫h表示,要借助放寬入戶門檻,加速破除我市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有序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進一步促進我市城市擴容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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